日前,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(以下简称“征求意见稿”)称,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,生态环境部决定对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2021年版)》进行修订,并起草了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(修订征求意见稿)》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指出,对新出现的环境影响复杂的项目提高环评管理要求。如对环境影响尚不明确、需规范管理的新型掺烧/协同处置的火电、水泥制造等项目,强化环评管理。统一行业管理类别,明确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统一归为水泥行业。
征求意见稿第五条显示,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,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;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,认为确有必要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,可以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、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等,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的建议,报生态环境部认定后实施。
征求意见稿中还显示,水泥行业需要环评管理的项目不包含水泥粉磨站。